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9日期间,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对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一、举报电话
0832-6120812
13890593016
受理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二、意见箱设置地址
1.区委巡察组驻地: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600号(东兴区法院原办公地点)。
2.区供销社办公地:内江市东兴区平安路214号1幢1单元301号。
三、电子邮箱
13890593016@139.com
四、通信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600号(东兴区法院原办公地点)3楼,邮政编码641100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来信、预约面谈等方式,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