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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文眉引纠纷 消协调解获赔偿

本报讯(范伟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波)近日,内江市民刘女士将一面写着“办案神速、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所,感谢他们高效热情的服务。

1月25日,刘女士在某美容院接受文眉服务后出现眼部红肿、头痛等不适症状,前往医院就医产生了近千元的医疗费用。此后,她多次找到美容院协商,美容院补偿了刘女士644元。

然而,刘女士眼部不适症状未能好转,便又去医院医治,产生了医疗费用4600元。为此,刘女士再次找到美容院,要求对文眉后再次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但遭到美容院拒绝。4月8日,刘女士以美容院拒绝补偿为由,将该美容院投诉到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城南所消协。

接到投诉后,调解员立即与该美容院联系,但被告知美容院正在转让。调解员意识到,美容院转让后更不利于调解,于是要求该店负责人立即到城南消协进行调解。

4月16日,通过第一次调解,双方在补偿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失败。按照调解相关要求,调解员本可以直接出具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但考虑到投诉人年龄较大,因文眉给自身身体造成了伤害,又正遇美容院转让。于是,调解员约谈了美容院新旧两任负责人,要求妥善处理美容院留下的“后遗症”。经调解,新旧两任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妥善处理这起纠纷。

5月7日,通过再次调解,美容院明确了自身责任,对因文眉造成的不适症状及医药费用愿意承担3500元治疗费。对此,刘女士表示满意,无异议。随后,美容院负责人现场支付了消费者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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