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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助力建设成渝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协同区

——解读《内江市数字经济产业支持政策》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艳梅

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

近日,内江出台《数字经济产业支持政策》,从公共载体建设、人才等6个方面,设立扶持事项,明确奖励标准,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推动构建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局面。

背景及适用范围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产值占GDP的三成,其增速远远超过GDP增速,已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四川于2019年10月被授牌“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正式启动试验区创建工作。

内江将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战略机遇,积极打造成渝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协同区。

据介绍,此次政策所指数字经济产业,主要指数字经济研发、孵化、内容审核、数据标注、软件测试、网络直播和流量平台、软件与服务外包等相关产业。

政策适用于符合内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注册在内江市域内、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在市域内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由市域内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规上(限上)企业。

支持公共载体建设

政策明确,内江支持数字经济产业集中发展区(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建设数字经济产业集中发展区(园区)的企业,项目运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引入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200万元以上数字经济企业5户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引入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数字经济企业5户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引入年产值10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数字经济企业1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根据服务对象,对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所谓的公共服务,主要指为数字经济企业提供数据储存、信息传输、测试演示、专业认证、孵化培训、管理咨询、金融、法律等服务。

其服务对象中,年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解决就业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5户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30万元;达到20户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人才培养

人才是第一次资源。抓住人才就是抓住了产业发展的最关键点。内江从社保、奖补等多方面,强化对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培养的支持。

对来内江投资设立的数字经济企业,设立当年按企业为在册在岗职工缴纳社保的人数,给予一次性开办扶持:100—499人的给予500元/人扶持,500—999人的给予800元/人扶持,1000人(含)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扶持。

对培训机构培养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并与数字经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现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对数字经济企业开展企校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并培训内江市行政辖内企业职工或在内江工作生活的劳动者,经培训合格的,按实训人数给予培训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数字经济企业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和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为数字经济企业定制、输送人才。

鼓励数字经济企业与内江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鼓励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到本地数字经济企业实习实训,可按规定予以补贴。

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是,对数字经济产业项目投资者及高管人员,年薪超过50万元的,在5年内,每年给予年薪10%岗位激励资金,每人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数字经济产业项目投资者及高管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当地教育部门结合本人意愿和居住地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就读普通高中且在本地参加中考的,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可按报考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降10%的标准录取。

支持做大做强

为支持做大做强,对数字经济企业按营收和解决就业情况,给予5-50万元的奖励。

具体来说,对数字经济企业当年经营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或解决就业500人以上,且税收规模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首次达到2亿元或解决就业1000人以上,且税收规模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首次达到3亿元或解决就业2000人以上,且税收规模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首次达到4亿元或解决就业3000人以上,且税收规模4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首次达到5亿元或解决就业4000人以上,且税收规模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激励企业上市融资

上市融资已成为解决企业资金问题的重要途径。

根据政策,内江对在主板(中小板)上市的数字经济企业,将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补助;在创业板、科创板或香港等境外上市的数字经济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在新三板挂牌并成功融资的数字经济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

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被列入100家“创业板行动计划”、100家“中小板精选”、100家“上交所蓝筹精选”、100家“境外上市”、100家“科创板”企业库的数字经济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

奖励创新发展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科技创新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科技创新基地包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企业商标专利注册给予便利服务,并对新注册成功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贴。

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政策明确,对数字经济产业项目落地注册、立项审批、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各环节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全面保障投资企业项目用地需求,对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用地,优先安排落实。鼓励企业用地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差别化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地。

此外,还将在电力、网络、业务方面给予数字经济产业企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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