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颖) 2月25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省财政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前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补助资金510.39万元,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47.08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63.31万元。
据了解,该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退耕还林还草等方面,以及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管护等项目建设。
接下来,市财政局将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协商,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市本级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切实保证资金用到实处、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