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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我市医保二类特病门诊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本报讯(记者 陈烨)7月6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7月开始,我市申办了第二类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慢性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8个病种)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特病供药机构就诊购药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为实现直接结算,向参保人员提供便利,市医保局采取了多项措施。明确报销范围,统一报销口径。根据《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结合临床专家评定意见,确定了药品支付范围。与此同时,对属该特殊病种直接相关的或因二类特殊疾病出现阳性体征需进行检查、治疗的诊疗项目,按规定统一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运用信息手段,优化报销流程。 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比对和人工再次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在短短一周完成了结算流程再造、门特病种编码及对码、门特药品目录的扩码及对码、信息系统改造升级等相关工作,保障政策与经办的有效衔接,按期上线运行; 缩短报销周期,减轻垫资压力。我市申办了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在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特病供药机构就诊购药,可实行“一单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负担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医药机构结算,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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